数据资产入表会计处理研究
2026-03-23

数据资产入表会计处理研究

 

吉林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中心 张全富 周淑香

 

摘要:数据资产入表是数据资产价值化的闭环之举,使将企业数据资产以会计科目和货币的形式呈现,纳入财务报表中进行管理和计量,实现数据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数据资产;会计确认;会计计量;披露

中图分类号:

 

数据资产入表就是将企业的数据资源以资产的形式纳入财务报表中进行管理和计量,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身数据资产的规模、质量和价值,从而制定更加合理的数据资产管理和运营策略,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挖掘数据价值,实现数据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数据资产的归集

数据资产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数据资产的基本内涵:数据资产是一种数据资源,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了数据,如数字信息、文字信息、图像信息、语言信息等;数据资产是一种资产,由特定的主体合法拥有或控制,且能够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为主体带来经济利益;数据资产是一种要素,与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技术一样,是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综合上述解释,可以将数据资产概括为: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是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要素。

数据资源是否具有资产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1.数据资源的权属性。数据资源权属性的确定是确认数据资产的前提,只有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资源的主体,才能够利用数据资源创造价值。在数据资源的生产、保存、加工、使用、交易等环节,权利主体、权利类型、权利范围、权利期限、权利限制等权利信息需明确。

2.数据资源的价值性。数据资源的价值是数据资产的核心,只有具有价值的数据资源,才能够为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可以结合数据资源的稀缺性、时效性、多样性、可加工性、可共享性、可替代性等多个因素,从多个维度评估数据的各种价值。

3.数据资源的应用性。应用是数据资源实现资产化的手段,只有实现了应用,数据资源才能够体现价值。可以结合数据资源应用场景、用户、频率、效果、风险等,分析数据资源的应用价值、应用成本、应用收益、应用风险等。

二、数据资产的确认、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数据资产的来源、经营模式、用途、预期消耗等[1],确认数据资产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对数据资产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计量和报告。

1.数据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数据资产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①企业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②能以独立个体单独或捆绑销售、转让、出租、交换、授权等;③能够带来预期收益,成本核算可靠。 

符合确认条件的,应按照无形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等相关会计处理。

(1)外购。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产,其成本包括①购买价款;②相关税费;③直接归属于使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数据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加工过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④数据权属鉴证、质量评估、登记结算、安全管理等费用。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数据采集、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服务所发生的有关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用途计入当期损益。

(2)研究开发。企业内部数据资产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规定的有关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在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估计时,应当考虑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因素,并重点关注数据资产相关业务模式、权利限制、更新频率和时效性、有关产品或技术迭代、同类竞品等因素[2]

企业利用数据资产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依据无形资产准则及应用指南,将摊销金额归集到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3]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利用数据资产对客户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

2.数据资产确认为存货

数据资产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确认为存货:①日常持有的目的为出售;②能够带来预期收益,成本核算可靠。 

符合存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产,应按照存货进行计量和处置。

(1)外购。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产,其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保险费,以及数据权属鉴证、质量评估、登记结算、安全管理等程序所发生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加工。企业通过数据加工取得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产,其成本包括采购成本,数据采集、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企业出售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产,应当按照存货准则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企业出售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参考文献:

1. 吴晓俊. 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资产管理与应用研究.[J].知识经济.2024(3):25-27

2. 李蕊,苏嵘钰. 平台企业数据资产所得纳入应税所得的制度困境、克服进路及其制度建构.[J].税务研究.2024(1):16-18

3. 刘蒙,张永嘉. 数据资产拟入表 行业发展再提速.[J].东兴证券投资快报.2022.12.14.005版


第一作者简介:张全富,吉林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中心,正高级会计师,经济学学士,研究方向:林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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