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
关于调整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组织的征求意见函
各位常务理事:
按照省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在职人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通知》要求,学会拟同意省林草局及附属单位人员提出的辞职申请,并不在学会担任任何职务;部分常务理事由于工作变动,为了便于工作也做了相应补充和调整。
根据学会《章程》相关规定,“常务理事会在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本次理事会组织调整需要各位常务理事表决通过,现将调整后的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附后,请各位常务理事审阅并提出表决意见,如没有意见视同通过。
附: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调整后组织名单
学会秘书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