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8]3号
关于征收2018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的开展林业会计学会工作,保证学会业务活动正常开展,依据《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章程》,从即日起征收2018年度会员单位会费。
团体会员会费标准:3,000元/年,请各会员单位按时上交团体会费,汇款时请注明团体会费,上交会费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学会收到汇款后,开据财政会费票据寄回交款单位。
学会不向属于国家机关(各市、县林业局)会员单位收会费,各市、县林业局可以推荐所属总场、总站、国有林场等林业企事业单位做为会员单位交纳会费。
收款单位: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
开户行:长春市农业银行人民大街支行
账 号:07187701040002725
联系人:纪定雪 联系电话:0431-88627539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