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
本站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8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大规模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围绕如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产出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省林草局会同省财政厅率先在省直部门全面开展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8月1日起,利用两个月时间,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有使用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的70多家市(州)、县(市)林草局、省直国有林业局和省林草局所属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评价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相关政策、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安排2020年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奖优惩劣,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评价中存在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通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财务处供稿)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