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2019年度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01-02

  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文件

  吉林会[2020]2号

  关于推荐2017-2019年度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家《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为了弘扬会计文化、倡导社会公德和财务会计职业道德,尊重科学、崇尚模范、树立爱国敬业之风气,在全省林草系统营造努力学习会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加强财务管理氛围,提高全省林草系统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省林草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依据学会《章程》相关规定,学会决定对2017-2019年度中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加评选表彰范围

  省林业会计学会会员单位及财务会计人员。

  二、财务管理先进单位条件

  (一)积极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按照省林业会计学会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财务政策、财务制度研究和探讨,并能理论联系实际,模范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方针、政策和相关财务制度。

  (三)积极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学习和交流会计业务,撰写财会学术论文,使财会人员不断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四)积极参与单位经济管理,充分发挥财务会计职能作用业绩突出。

  (五)三年来,在财政、审计、纪检检查中没有严重违纪行为。

  三、财务管理先进个人条件

  (一)坚守财务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

  (二)努力学习和钻研会计业务,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积极参与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方面业绩突出。

  (三)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本单位参与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做出贡献的。

  (四)积极参加财务会计业务研讨,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的。

    四、表彰名额分配

  (一)先进单位

  各市(州)林业(草)局推荐2-4个先进单位(包括所属县(市)、区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各推荐5个先进单位(所属森工及其他企业),省直单位由省林业和草原局推荐4个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

  各市(州)、市、县(区)林业局、林草局负责每个市(州)、县推荐3名,森工企业局推荐3名,省直会员单位每个会员单位推荐2名,侧重一线财会人员。业绩特别突出财会人员,可以不受名额限制,以会员单位名义单独申报,需要附个人事迹材料。

  希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具备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条件的推荐上来,各会员单位要为推荐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材料真实性负责。

  请各会员单位在1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扫描推荐表,报送邮箱:jidingxue1@sina.com,无电子版扫描表请报纸质表邮寄: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 长春亚泰大街3698号2103室,联系人:纪定雪,电话:0431-88627539.

  附件:

  1.吉林省林草系统财务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

  2.吉林省林草系统财务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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